信息公告
Information announcement
我公司財務部關于發票報銷新規的通知
2018-04-17
16216
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財稅[2018]32號文規定:自2018年5月1日起,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
自2018年5月1日起(包括2018年5月1日),我公司全體職工凡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,其票面稅率為17%、11%的為不合規票據,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。望周知!
財務部
2018年4月16日